2月10日上午,院防控領導組會議研究下發了“關于進一步完善新冠肺炎防控期間有關工作安排的通知”,各部門在上午就立即部署加以落實。
為確保通知中的各項防控措施切實落實到位,2月11日決定,成立由監察室牽頭,人事部、醫務部、護理部、黨辦、院辦參加的督查組,開展每日督查,一是通過督查發現防控疏漏、死角或薄弱環節,立即報告,及時完善;二是通過督查,對沒有認真落實的部門或個人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,要求立即整改到位,否則,將采取行政強制措施,造成嚴重后果的,責任科室和責任人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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